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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非法交易 一男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 2020-06-27 15:50:5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记者黎秀敏 通讯员邱嘉滢 疫情当下, 我们面对的已经不仅仅是如何抗击病毒的问题, 还是人与野生动物如何共存的问题,实现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从来都不容易。有的人迷信野生动物可以强身健体,将可能存在病毒的野生动物端上了餐桌。记者获悉,去年惠东法院就审理了4宗涉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其中,一名居住在惠东的河南籍男子通过网络联系他人,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最终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男子非法收购一条网纹蟒

被告人小志(化名)通过微信群联系一名叫“啊伟 ”(另案处理)的男子,以3300元的价格向“啊伟 ”购买了一条网纹蟒,并在未办理相关驯养手续的 情况下擅自在家中驯养。

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网 纹蟒确定为:爬行纲(REPTILIA)蛇目(SERPENTES)蟒科(Pythonidae)蟒属(Python)网纹蟒 (Pythonreticulatus)的体色白化个体。根据《濒 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规定,网 纹蟒(Python reticulatus)被列入《濒危野生动 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2019年5月3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小志查获,并现场缴获涉案网纹蟒蛇一条。

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年,惠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 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归案 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 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小志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说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 康安全的决定》。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野味市场失去了合法基础,此次的《决定》不仅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且堵住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合理利用 ”的口子。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此呼吁,切勿非法 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否则将可能面临危害健康和 承担刑责双重惩罚。

关键词: 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