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托幼机构应当充足准备,确保儿童安全返校。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场所和公共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和日常通风。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婴幼儿不入园制度。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体温监测,严格落实婴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夏季即使使用空调,也要注意保持空气流动,在人流密集区域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手不要碰触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教师应督促儿童勤洗手,勤洗脸,不乱摸。避免年幼儿童吃手,不要用手掏鼻孔,不要用手揉眼睛,告诉儿童手不要碰触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尤其是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频繁碰触的表面)。不要随意乱摸。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儿童在佩戴口罩前应学习使用方法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卫生。此外,低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顾孩子时应佩戴口罩。
在幼儿园之外,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或监护人和儿童出行必须做好自身防护,给孩子佩戴儿童口罩,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并洗手。要注意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3岁以上儿童可选用国家标准GB2626-2006 KN95、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培养婴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等遮挡口鼻。在园婴幼儿个人用品如毛巾、餐具等应当做好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条件允许,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具、毛巾等生活用品应单独使用。
低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做好手卫生,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呼(喘)气,不亲吻孩子,喂食时不用嘴吹食物,也不要嚼过后喂给孩子。在托幼场所之外,也要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如公园)玩耍,不去室内游乐场等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樊华 迟敬 张文魁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王沛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