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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少年游玩溺亡 各方需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防溺水“保护伞”
发布日期: 2020-07-08 09:12:57 来源: 东北新闻网

8月26日16时许,河南濮阳市范县昆岳浮桥上游200米处发生6名青少年溺水事件。根据范县县委宣传部通报,6名青少年是到黄河岸边结伴游玩时不慎溺水的,6人中,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13周岁。截至27日10时30分许,6名落水青少年已被打捞出,但均已溺亡。救援人员告诉记者,事发河段虽然看起来是浅滩,但水下情况复杂,有漩涡和深沟,较为危险。(北京青年报8月28日)

每年夏天是青少年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期,溺亡已成为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事发地多在水况不明的天然水体,如江河、水库、湖泊等。因此,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青少年本身都需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一系列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发生不免让公众对青少年溺水事件倍感关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青少年的侥幸心理和好奇心作祟,大部分溺亡者是会水的,由于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往往无视坑塘边的警示标志,又缺乏应对水上危机的经验和技能,极易发生溺水危险。二是学校和家长监护缺位,特别是农村等偏远地区,对青少年疏于照看,又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导致溺水事件频现。三是野外坑塘的管理者监管不力,在溺水高发的危险区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栏,没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发生危险后很难进行及时的抢救。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减少青少年溺亡事件的发生,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青少年的共同努力。首先,坑塘所在地的街道、村委会要做好河道、水库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设置警示标牌,成立安全巡查小组和专业救援队伍,分组轮流巡查。其次,学校和家长要做好青少年游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讲安全教育课程化、常态化,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最后,青少年本身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在无家长和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的生命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防溺水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