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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试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 救助效果初显
发布日期: 2020-09-07 11:29:13 来源: 江西日报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次次刺痛社会神经。在这些案件处理过程中,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灭失、反复询问导致心灵“二次伤害”、受害人出现心理障碍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如何保护性侵案中的未成年受害人,最大限度降低取证过程中造成的二次伤害?如何在惩处性侵者的同时,帮助受害人早日回归社会,并避免同类案件再次发生?去年11月,江西检察机关启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试点,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让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完成伤情检验、物证提取、询问等侦查取证活动,并及时开展心理援助、司法救治等综合救助。这一探索性工作被纳入今年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

一站取证 多个取证环节同步进行

8月31日,走进新挂牌的鹰潭市检察院“一站式”场所“护燕未成年人关爱中心”,记者看见,沙发上“坐着”各式玩偶,粉蓝色墙面上错落地贴着儿童彩笔画,彩笔画的延伸处,是一个个安全隐秘而又布置温馨的独立空间。

关爱中心按功能分为“安全小屋”检查室、“倾听小站”询问室、“舒心世界”咨询室三个区域。检查室布置成家居儿童房的模样,四处摆放着玩具、绘本,配备了适于未成年人使用的检查医疗床,便于案发后第一时间对被害人提供检查并完成部分取证。询问室里,全景摄像机、拾音器和交换机等设备采用隐藏式处理,询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表达能力有限、无法准确描述身体部位的情况,询问室还配备了人形玩偶,通过对人形玩偶的指认,确定被害人受伤部位或者嫌疑人的作案手法。

“办理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时,取证是个普遍的难题。”鹰潭市检察院第一检察室主任王冠表示,一方面,受害人遭遇性侵害后,往往处于惊吓、恐慌、自责、羞耻之中,受表达能力、认知程度以及心理压力等方面约束,陈述大多模糊不清,往往需要接受反复询问、回忆被侵害细节。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案件办理流程,需要对受害人开展询问、辨认、鉴定等多项取证工作,由于取证主体的不同,可能会出现受害人被轮番取证的情况。

“一站式”取证采用多个取证环节同步进行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王冠介绍,在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工作人员、医生等同步到场,紧密协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保证证据形成的全面性。同时,参照未成年被害人的性格特征、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情况制定相应的询问提纲或方案,以实现一次询问、高效取证的目的。

心理疏导 修复难自愈的心理创伤

10岁的莉莉(化名)静静坐在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救助中心心理咨询室的一角,眼里满是胆怯。心理沙盘、体感游戏、音乐放松,心理咨询师小心翼翼地解读女孩内心的波动,试图通过不断的肯定和鼓励来修复她的心灵创伤,帮助她尽快走出阴影。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最先启动“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试点,而莉莉是救助中心成立后救助的首名受害者。

莉莉遭受了怎样的侵害?犯罪嫌疑人是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人员取证,并在接警当天完成询问及身体检查,一次性将证据固定。

然而,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该犯罪嫌疑人还涉嫌猥亵儿童,但被害人慧慧(化名)一开始拒绝配合调查。被带到“一站式”办案场所后,在心理咨询师的协助下,慧慧说出了自己被侵害的过程。6月26日,犯罪嫌疑人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施恶者被惩处,但侵害带给两名女孩的创伤却难以消除:莉莉的成绩直线下滑,拒绝参加班级活动,噩梦不断并厌食;慧慧回避与父母的交流,长时间发呆,或是突然间号啕大哭。

“如果不及时进行专业的心理治疗和干预,许多性侵未成年人案的受害者最初可能表现为恐惧、抑郁,而羞耻感和无助感将长久地陪伴他们,一辈子生活在性侵犯所带来的阴影当中。”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黄秋芳告诉记者,这些都是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犯后的心理创伤反应。

专业的心理干预,在莉莉和慧慧走进救助中心接受案情调查时就已经开始。黄秋芳介绍,在介入案件时,心理疏导室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就对她们的心理创伤快速作出评估并及时干预。结案后,又委托专门的心理咨询专业机构,每周一次为她们进行心理疏导。

“我们希望通过多部门跨专业的合作解决两方面的问题:推动办案机关依法、及时、全面、高效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此外,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综合保护和及时救济,彰显社会责任和司法温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黎莉解释道。

加快推进 “一站式”救助效果初显

一张细密的严惩性侵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网正在形成。

“一站式”场所建设提速。仅上半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建成9个“一站式”取证场所,另有4个正在建设中。其他地市已建好3个“一站式”办案场所,有10个正在建设中。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市级检察院都将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

“一站式”办案救助配套机制相继出台。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牵头,12个部门共同会签意见,细化完善“一站式”救助工作流程,建立配套机制。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推出“1+4+N”工作模式,通过特殊优先保护、避免二次伤害、专人专办、隐私保护,配套多项救助措施,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实现从询问、证据提取保证办案质量到医疗、心理、社会综合救助一体化流程。

除试点地区之外,在萍乡,九单位联合印发《萍乡市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依托安源区检察院“晨曦工作室”建立的“一站式”场所将于近日投入使用。在南昌,“检察蓝”与“天使白”携手成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小组,将“一站式”场所设在了南昌某妇产医院。

边行边试,“一站式”救助效果初显。截至目前,赣州市检察机关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7件,对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24人次,促成赔偿金额13万余元。鹰潭市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帮助两名被害人获得5万元司法救助金。(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