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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多措并举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渔民“洗脚上岸”奔向新生活
发布日期: 2020-09-15 15:15:45 来源: 长江日报

2020年7月1日0时起,长江、汉江武汉段实行为期10年全面禁捕。

蔡甸区地处长江和汉江夹角地带,禁捕范围为汉江蔡甸段张湾谢八家泵站——中法生态城什湖闸,全长43公里。

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区直相关部门及街乡镇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8月10日,蔡甸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捕退捕工作,并拿出区长办公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无证渔船的回购和禁捕执法经费。7月28日和8月19日,区领导带队参加部门联合执法巡查活动,走访餐馆、渔具店等涉渔经营场所。

“江边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如今,在汉江蔡甸段,特别是五一村杨家口附近,不时能看到江中央成群结队的鲢鳙鱼浮出水面觅食、嬉戏,汉江鱼儿欢的盛景在汉江再度重现,退捕禁捕的成效正逐渐显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不折不扣执行“禁渔令”的背后,是蔡甸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筑牢长江生态屏障的决心,蔡甸区正以实际行动作答!

全市率先 蔡甸渔民“洗脚上岸”奔向新生活

“放下渔网,退捕‘上岸’后生活更稳定了,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已经顺利就业了,现在被聘为海事码头看护员,月收入将近有5000元,日子更有奔头了。”蔡甸区蔡甸街渔民胡汉桥满怀欣喜地说。随着退补资金全部兑付到渔民手中,蔡甸区10名渔民已全部“洗脚上岸”,奔向新生活。

据了解,自6月24日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调度会以来,蔡甸区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一周内率先实行一船一档一卡、销号式管理,全区最终锁定禁捕水域内退捕渔船49艘,其中有证渔船5艘、无证渔船44艘。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渔船评估后,与船主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所有征收渔船的集中拆解。

对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目前,我们组织专班人员与退捕渔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在全市已率先实现将退补资金全部兑付到了渔民手中。”蔡甸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蔡甸区禁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5艘有证渔船共有建档立卡的渔民10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有劳动能力的渔民已通过从事农业种植、外出打工、公益岗位等方式进行转产安置。

铁腕整治 全天候管控严查非法捕捞行为

7月30日凌晨,蔡甸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鱼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1名,收缴地笼27米、江鱼10斤、渔船1条。

这是近期蔡甸区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立案侦办的又一起案件。

据悉,自7月1日以来,蔡甸区强化联动执法,农业、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形成禁渔打非合力,收缴非法网具270部(地笼245部、丝网25条),查获违法捕捞江鱼50斤;检查农贸市场238家次,餐饮单位1138户次,网络经营户123户次,渔具销售门店21家;拆除区内餐馆招牌12块、收缴渔具店非法渔具110套,劝离垂钓人员430人次;摸排有非法捕渔前科等重点人员64名,并分别逐个上门宣传禁渔政策;加大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人、行政拘留2人。同时,蔡甸区还不断加强禁捕宣传。累计发放禁捕资料700份、张贴市政府禁捕通告和关于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通知等550份。全区沿江的村组、社区及城关相关单位全部启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禁捕”政策,开通显示屏108块,累计进村入户宣传8次,并在市民集中垂钓区域张贴标语,引导市民休闲垂钓“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社会监督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辖区管理与跨区域合作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运用5+2、白加黑的全天候管控方式,巩固退捕成果。”蔡甸区禁捕办相关负责人说,蔡甸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人员、餐馆、市场的常态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法渔具等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联合调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凝聚力量 全民参与保护汉江水域生态

“长江10年禁渔工作是一件大事、急事、难事和要事。既要出重拳,又出长拳。”为深入推进汉江蔡甸段退捕禁捕工作,日前,蔡甸区已列出了区禁捕办成员单位、各街乡、村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实责任,照单履责,建立“长江流域汉江禁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对43公里汉江蔡甸段实行挂图作战。同时,印发《关于汉江蔡甸段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有奖举报通告》,向社会公开了有奖举报电话,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未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汉江蔡甸段(谢八家泵站至什湖闸)从事捕捞作业的;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江鱼的;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都属有奖举报范围。”蔡甸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其他方式对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通告》指出,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制,办案单位将依法按照保密规定,在整个案件办理、资金兑现过程中严格保守举报人的秘密。此外,对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或企图冒领资金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邮箱举报:2458104241@qq.com;电话举报:(工作时间)027-84995835、027-69811247,(非工作时间)13308654387、15927626529。(长江日报)

关键词: 渔民禁捕退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