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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 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
发布日期: 2021-03-31 10:21:5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3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称,甘肃结合省情提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涉及7个方面27项改革举措。其中,在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制度建设上,打造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在救助方式上,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旨在实现从关注困难群众物质需求向注重物质与精神需求的转变。

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剑介绍说,“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民政、教育、人社、医保等部门下大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五年来,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标准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10452元和7200元。

期间,还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开发监测预警系统,对415.85万低保对象、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低收入人员等群体实行定期监测预警。截至目前,共发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7.15万条;经入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3.14万人纳入救助范围,牢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火墙”。

据悉,此次措施着眼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对各项政策进行细化和实化,并提出前瞻实效强的改革举措。比如:在做好原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基本生活救助对象范围;在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基础上,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取暖救助,使专项社会救助内容更加丰富。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办理程序,切实提高救助实效。

甘肃省人社厅副厅长何永强说,针对社会救助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该厅不仅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还强化就业援助全程帮扶,指导督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台要按照“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管理动态”要求,切实摸清本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的底数,动态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面临困难、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全部登记造册,录入信息系统。特别是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个人特点、援助需求等情况,量身定制个化的援助方案。

过程中,会同甘肃省残联、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培训、获得一项技能,进一步提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信心,为他们等积极参与劳动就业生活提供技能支撑;并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为实现教育精准救助,从2019年开始,甘肃省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特别救助机制。对于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五类贷款学生,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前两类贷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代偿全部本息;后三类贷款学生,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2019年至2020年,累计救助毕业贷款学生800人,代偿资金901万元。(记者 崔琳)

关键词: 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