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6月1日,江苏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当天,全省共办理跨省通办结婚登记62对,省内跨区域通办结婚登记417对。
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我省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后,双方均非江苏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在省内办理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6月1日上午,刘先生和汪女士在南通市海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他们是“跨省通办”后江苏首对双外省户籍新人。
刘先生是河北人,汪女士是湖北人,目前均就职于海门招商重工。两人曾去过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没有办理成功。他们正在为何时重回户籍地领证为难时,得知江苏可以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消息,便于5月31日进行了网上预约。6月1日一早,二人就来到登记处,工作人员对他们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刻帮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这个政策太好了,本来我们还要请假回家办理登记,来回路费也要2000多元。这个政策实施后,我们今天登记只花了十来分钟,省去了我们来回跑的时间,整个流程特别方便,确实是个便民服务好政策。这让我们有一种家的归属感。”刘先生说。
据悉,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目前,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尚不在“跨省通办”受理范围之内。
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仍推行网络预约,市民可登录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进入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交业务申请;也可以通过手机访问“江苏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的“婚姻登记预约应用”,或者关注“江苏民政”微信新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中的“婚姻登记预约”办理。(记者 钱海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