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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陕西宝鸡一男子晚上骑车回家被小区住户私拉电线挂倒受伤
发布日期: 2021-06-17 11:13:52 来源: 华商网

宝鸡的于先生晚上骑车回家,在小区里被一住户私拉的电线挂倒受伤,前往医院治疗。

于先生住在宝鸡市金陵东路蟠龙花园小区,6月12日晚9时许在小区内骑车回家,经过1号楼楼下时被电线挂倒在地,腿也摔破了,脖子上被勒了一道红印。

15日,57岁的于先生说:“电线是从1号楼一户人家甩下来的,是为了给楼下的三轮电动车充电。当时,我人和车直接倒在了地上。我报了警,民警找到了拉电线的住户,他们将我送往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我的脖子和腿部受伤,对方见没有大碍,居然扭头就走了。”

“我现在脖子上还有一道红印,非常深非常红,绳子印边上还结痂了,右腿膝关节损伤,小区内这样充电真的很危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于先生表示。

于先生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为颈部损伤、右膝关节损伤等,意见为收住入院。

6月15日下午,蟠龙花园小区物业办杨经理表示,当晚于先生被充电线绊倒以后,物业安排专人积极参与协调此事,建议他先看病治疗,再根据具体的花费,协助他向拉电线的住户进行索赔。由于双方对赔偿等无法达成一致,目前交由派出所处理。

杨经理表示,物业平时积极在小区内宣传“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的要求,因为是老旧小区,旧城改造方案已经上报有关部门,等审批通过以后,将对小区进行改造,在车棚处专门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来逐步杜绝住户私拉电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行业的一位陈姓律师表示,居民在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等。

小区内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该怎么办?陈律师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制止乱拉充电线,规范安装充电线路和插座。要在源头上减少其隐患,确保居住和出行安全。

目前,于先生已出院,6月15日下午到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店子街派出所做了笔录,此事正在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处置。

(实习记者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