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梯内自燃频发生 楼内停放要罚款了
发布日期: 2021-06-30 17:18:28 来源: 上海热线
相信大家对这张动图都不陌生
电动自行车电梯内自燃案例时有发生
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屡禁不绝
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
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违规动火、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未落实值班制度,未按规定建立消防组织等将受到处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