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群众合法利益 湖北省宜城市推行新建商品房“房证同步”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7-26 09:16:02 来源: 湖北日报
“我们已对鸿海嘉园项目情况进行了核实,该公司销售的40套商品房应补交税款99.5万元,由住建局从房屋预售监管资金中扣除。”7月22日,宜城市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马青松说,购房者在开发商交房时就可以拿到不动产证权证书了。
据介绍,卖房不办证、买房办证难,近年来已成为当地商品房销售与购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调查,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开发商未缴纳不动产税,导致购房户迟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
今年5月,宜城市政府组织住建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动,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房证同步”政策,即在交付个人商品房的同时交付不动产权证。
宜城市出台工作方案,从三方面确保开发商按时缴税。信息互通,住建部门每月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各楼盘的销售备案信息,由税务部门督促各开发商及时缴纳不动产税;强制征收,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已备案房屋不动产税收的楼盘,税务部门依法从住建部门监管的预售资金中扣除;限期办结,税费缴清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接到首次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在接到转移登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
宜城市政府办副主任许本宏介绍,实施“房证同步”近两个月来,已将全市多个楼盘纳入监管范围,归集资金11.87亿元,完成2299套房屋的不动产税征收工作,保证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记者陈鹏、通讯员何维国、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