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近日,我省制定实施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相关办法。
办法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查违法发包。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绿色通道,强化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等专业分包工程、违规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生产厂或供应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提倡优质优价。对明显低于定额工期或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严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周边环境的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和费用调整方案。对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全面从严审查把关,落实终身责任。严格招投标监管,从严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情况。严格设计审查管理,重点检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篇落实情况,涉及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和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重审情况,严查以“设计优化”等名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擅自变更图纸行为。严格质量终身责任制,鼓励试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指导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检查项目专职人员配备和质量首要责任行为落实情况。
加强质量信息公开,落实两书制度。全面推行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分阶段公示法定手续、建筑材料、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终身制承接机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投保情况等信息。重点检查预售现场样板房与竣工交付的商品住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一致性情况说明和实际交付落实情况。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强风险管控。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依据服务,强化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指导完善施工过程结算规则,规范施工过程结算行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全额用于项目建设。严肃查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质量分户验收,严格验收备案。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履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加强预售房屋监管,严格处理处罚。加强预售房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并处罚;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发现建设单位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记者 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