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
(第11号)
为坚决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减少人员流动,尽早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现就近期升级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尽力安排居家办公。全市范围内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事业单位外,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安排居家办公。确需到单位办公的,单位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单位未查验造成疫情传播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人员“两点一线”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保障正常运转外,一律下沉基层支援防疫工作。
二、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南京地区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保留必要的急诊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开放的诊疗服务,严格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进行胃镜、气管镜、鼻咽喉镜检查前需进行核酸检测,患者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检查。急诊检查应做好必须的防护措施,同步进行核酸检测。
三、不提倡餐饮堂食。自3月21日起,不提倡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堂食经营,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可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的服务。外卖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小区出入管控。全面加强小区管理,进入小区的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全市分区域规模性核酸检测后,进入小区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小区的车辆一律逐人逐车核查登记。
五、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自3月21日起,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分区域规模性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有关通知,按照街镇、园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苏康码黄码人员要到指定采样点采样。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如未及时进行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两日预报有雨,气温起伏较大,请带好雨具,注意防寒保暖。
以上防控措施均为临时性升级管控,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