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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闻!江苏29部门联合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7-31 15:46:22 来源: 南京日报


(资料图片)

江苏29部门联合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

对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军人送喜报发奖励金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之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9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从精神褒扬与荣誉激励、生活与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旅游和交通等方面规定了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其中,精神褒扬与荣誉激励方面,《办法》规定: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和重大纪念日要有计划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在举行重要庆典、纪念活动时邀请优秀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军事机关给其家庭送喜报,并发放奖励金。

生活与就业方面,《办法》规定: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以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照省定比例计发;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其本人每月增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实施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录计划,各地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县以下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专门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

医疗方面,《办法》规定:每年组织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费体检一次;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住房方面,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的,可适当给予租金补助或减免。教育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条件。

文化旅游方面,《办法》规定:省内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给予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除门票费,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门票费。其中,公园应当给予其他优抚对象门票半价优惠。

公共交通方面,《办法》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士)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以外其他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当地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退役军人和“三属”享受公共交通的优待办法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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