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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宇新先生、副总经理刘扬先生、副总经理李辉先生以及副总经理付学飞先生于 2026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1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7%,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1,423,263.00元。 ?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收到副总经理王宇新先生、副总经理刘扬先生、副总经理李辉先生以及副总经理付学飞先生的通知,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持有充分信心,并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审慎评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实施了部分股份的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王宇新先生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 60,000 股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刘扬先生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 0股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李辉先生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 20,000 股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付学飞先生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 0股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以上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情况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王宇新先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增持股份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对应方式及数量 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 股:20,000 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68,400.00 元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039%(占总股本)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80,000 股动人)持股数量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0.0157%动人)持股比例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刘扬先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1 日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 股:对应方式及数量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87,000.00 元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039%(占总股本)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20,000 股动人)持股数量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0.0039%动人)持股比例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李辉先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6 月 1 日增持股份 2026 年 6 月 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对应方式及数量 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 股:20,000 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78,000.00 元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039%(占总股本)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40,000 股动人)持股数量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0.0078%动人)持股比例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副总经理付学飞先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1 日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 股:对应方式及数量增持股份金额 A 股:289,863.00 元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029%(占总股本)增持完成后 15,000 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0.0029%动人)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