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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补助”
14个涉农镇(街)试点乡村公益医疗互助
“请章阿姨安心治疗,治疗费用医保正常报销后,新参保的‘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还能二次报销……”近日,江宁区江宁街道牌坊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村民章保琴家人,打消老人后顾之忧。这是该街道试点南京市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来,发生的首个突发重大疾病案例。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由“政府引导、镇村主办、村民共享”的互助式补充保障,村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补助”。今年5月,南京市在全市7个涉农区14个镇(街)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村民个人缴纳20元、村集体出资20元、街道财政出资40元,通过“群众个人拿出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支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方式筹集资金,对村民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特别是大额费用支出进行公平补助。江宁区试点街道为江宁街道和谷里街道。
今年57岁的章保琴于7月19日下午6点左右突发晕厥,被送入医院急诊。经诊治,发现其脑内出血,须立即手术。术后,她还需在ICU观察15天,ICU每天治疗费用1.8万元。截至8月3日,章保琴医疗费用达27万元。
牌坊村村委会第一时间给章保琴送去3000元解燃眉之急,同时为全家带来“定心丸”,其6月已加入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本次治疗费用可二次报销。江宁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王圣海为章保琴算了一笔账:以章保琴目前27万元治疗费用为例,其中预计4万元为医保不可报销部分,剩余23万元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65%,即14.95万元,余8.05万元自付。同时,章保琴的病症符合大病医疗报销范围,8.05万元可报销50%,即4.025万元,余4.025万元自付。至此,章保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完毕,加上不可报销的4万元,她实际需支付8.025万元医疗费。
在此基础上,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可为章保琴再报销部分费用。根据规定,参保村民每次住院个人支付金额只要达到3000元左右就可补助,包含住院的1539个病种都可按标准补助,单次最低可补300元,最高可补2万—10万元,全年累计最高可补20万元。王圣海测算,章保琴最终报销额度需根据票据结算。按目前情况,预计可再报销1万多元。“乡村医疗互助为我们减轻不少负担!”章保琴的儿子戴守魁说。
截至目前,江宁区江宁街道和谷里街道2个试点的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参保人数分别为7.1603万人次和3.8992万人次,参保率居全市前列。